A股首例!“60万顶格罚款”成历史,这家公司财务造假共吃千万罚单,涉案者最高白干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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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首例!“60万顶格罚款”成历史,这家公司财务造假共吃千万罚单,涉案者最高白干11年

财务造假罚款突破60万元限制,首单适用于新证券法的案例正式出炉!

3月12日,广东榕泰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告知书,经查明,广东榕泰及相关人员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相关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等违法事实。

广东证监局认为,广东榕泰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简称《证券法》,即去年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情形。

广东榕泰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及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虚增利润,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情形。

根据新证券法的最新规定,广东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广东榕泰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300 万元罚款,其中对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 250 万元罚款。

二、对杨宝生给予警告,并处以 33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200 万元罚款;对其作为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实际控制人,处以 100 万元罚款。

三、对郑创佳给予警告,并处以 160 万元罚款,其中对其作为广东榕泰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 140 万元罚款。

朱少鹏、林伟雄、杨光等多名相关人员也被给予警告和20万元至80万元的罚款。

可以看到,在针对信息披露虚假记载的行为处罚,已经突破旧规60万的上限,粗略计算,罚款金额总计已超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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