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丕昌:点对点“问需于企” 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好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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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丕昌:点对点“问需于企” 保护好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好创新

本文转自:人民网

主持人: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加大多元化科技投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于实现高水平科技创新至关重要。潘主任,我们都知道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您能不能结合一些案例给我们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是如何有效保护知识产权的。

潘丕昌: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宁德市检察机关紧扣市委坚持产业强市,多抱“金娃娃”,发展“四大主导产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策源地战略部署,致力更好服务本市创新驱动战略实施,构建知识产权全方位保护体系,为提升宁德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在司法实践中,宁德市检察院统筹全市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制定《开展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工作试点方案》,在宁德市检察院、蕉城区检察院、福鼎市检察院分别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试点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集中统一履职,从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充分整合资源,明确职责分工,形成检察合力。

在办理钟某某、张某某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中,宁德市检察机关将检察工作与经济发展新常态相适应,敢于办案与善于办案相结合,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案件办理初期,提前介入,实时跟踪监督案件后续侦破进展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收集、固定对案件构罪起关键作用的证据材料。

案件进入检察环节后,宁德市检察机关指定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负责审查逮捕、起诉工作,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研讨、层层剖析,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最终依法认定张某某、钟某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此外,宁德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认真开展调研,针对该公司在员工法制教育、保密意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及时向该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宁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主任潘丕昌做客人民网福建演播室。杨俊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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