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虎丘法院:互联网司法模式,让当事人少跑腿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苏州虎丘法院异步审判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一)》;电子诉讼全覆盖建设试点获评江苏省“2020数字江苏建设优秀实践成果”;电子审务督察机制入选《江苏法院2021年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二)》……近年来,虎丘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工作,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在智慧审判“苏州模式”的基础上,虎丘法院探索形成了以异步审判模式和全流程电子诉讼为主体,以电子审务督察、线上多元纠纷化解、区块链金融速裁等运用为拓展的互联网司法模式,实现了司法便民利民和审判质效双提升。2020年至2022年,虎丘法院共受理涉互联网知识产权纠纷,互联网购物、服务合同,互联网借款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等涉互联网案件2203件。
虎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万江表示,虎丘法院将以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体系回应数字经济发展之需,推动互联网审判专业化建设,积极构建互联网裁判规则体系,不断深化互联网司法治理,构建更为开放、动态、智能的互联网司法生态系统,以高质量互联网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
探索互联网司法裁判,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近年来,虎丘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不断明确涉互联网交易规则、行为规范和权利边界,推进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
互联网时代网络平台日益成为重要的市场主体,虎丘法院积极通过案件裁判,规范网络平台,培育数字经济生态。在圣某某诉江苏物美同城网络科技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中,以穿透性思维依法认定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外贸小哥与平台站点构成劳动关系,规范网络平台用工,该案入选全国法院系统2022年度优秀案例分析。在牛某诉滴滴出行科技公司、滴滴出行科技公司苏州分公司合同纠纷案中,依法支持网约车平台封禁隐瞒案底的司机账户,保障公众出行安全,该案入选江苏高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虎丘法院还对近年来涉及网络货运平台的货物运输纠纷进行梳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