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济”便民利民惠民
本文转自:十堰日报
竹溪县人民医院
“家庭共济”便民利民惠民
本报讯通讯 员 张晓荣 报道:“现在我在医院看病拿药可以使用家人的医保卡了,很方便!”3月22日,在竹溪县人民医院出院的廖女士办理结算手续时,在享受到职工医保家庭共济政策后,不由得感叹。
据了解,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实施后,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统筹基金保障,扩大了参保人员的门诊报销范围,以前个人账户只能本人使用,现在个人账户资金允许父母、子女、配偶家庭成员共济使用。该政策保障范围包含普通门诊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门诊特殊药品费用、门诊日间手术费用等,既能减轻家庭医药费用负担,也能防止个人账户基金无效沉淀。今后,竹溪县人民医院将进一步抓好政策落地落实,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