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 重点人群可接种“第四针”
本文转自:闽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杨婉真 通讯员 傅小彬)新冠疫苗加强针“第四针”正式开放接种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前不久,国家又下发了《应对近期新冠病毒感染疫情疫苗接种工作方案》。很多市民有这样的疑问:我已经“阳”过了,还有必要接种“第四针”吗?哪些人可以接种?“第四针”疫苗该如何选择?近日,市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傅日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重点人群,可到辖区接种点接种“第四针”。
当前,全国整体疫情处于局部零星散发状态,但新冠病毒并未消失,病毒在人群中的传播仍持续存在,不同人群免疫水平还存在差距。傅日明表示,在此前疫情中,未感染且尚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未来仍存在感染并发展成重症的风险;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由于疫苗或病毒诱导的抗原刺激不足,免疫保护效果也明显弱于完成基础免疫后再感染获得的混合免疫。加之保护性抗体会随时间延长发生衰减,现阶段部分人群仍需接种疫苗,进一步强化自身免疫能力,补齐免疫水平差距,降低未来可能出现的重症和死亡风险。
那么哪些人群符合接种“第四针”条件呢?傅日明表示,根据国家最新发布的接种方案,已完成第三针接种且尚未感染过新冠病毒的四类重点人群(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免疫力低下人群),可在接种完第三针满6个月后前往接种点接种“第四针”新冠疫苗。而对于已感染新冠病毒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应该及时接种完成基础免疫。在疫苗选择方面,目前我市使用的疫苗品种有: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吸入式)、重组蛋白疫苗。傅日明建议,“第四针”尽量选择与前三针不同类型的疫苗,不同类型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后能够形成优势互补,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部分人群对疫苗的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