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企业海外投资,日本做了什么?
第三阶段支援内容有为海外投资提供信贷融资、投资保险和信贷担保等4项服务;
第四阶段支援内容有签订合同、设立当地法人、扩大海外事业,应对人力资源本地化、环保,以及海外安全情报等5项服务。重点是从事海外直接投资的中小企业。
以上19项支援任务由相关省厅、政府机关、支援机构和民间组织负责实施,如第一阶段支援由国交省、农水省、贸易振兴机构、中小机构、国际协力银行、商工会议所等机构合作实施;第二阶段支援由贸易振兴机构、国际协力机构、国际协力银行实施;第三阶段支援,由中小机构(出资支持)、海外需要开拓机构、国际协力机构、国际协力银行、日本政策金融公库、商工中金、贸易保险、海外通信邮电事业支援机构、信用担保协会等机构实施;第四阶段支援由贸易振兴机构、外务省、国际协力机构、国际协力银行等实施。
3.制定实施进度并跟踪检查
为落实好各项海外投资支援措施,日本政府在编制海外投资支援方案的同时,还设定实施基准,每六个月编制和发布一次,并将根据支援进度进行审查。例如,根据2022年10月—12月的基准报告,期间在加强政府机构合作方面的实绩有国际协力机构、国际协力银行等举办研讨会,贸易保险公司与政府签署协议,国际协力银行和贸易保险公司就协调融资和保险协商等12项。
各机构的支援都有较好绩效。在金融支援方面,国际协力银行2021—2022年对企业海外投资的融资承诺分别为177和100件,融资金额分别为1.17万亿日元和1.64万亿日元。日本金融公库为符合条件在海外投资所需设备资金和长期流动资金(包括向海外公司转贷资金)提供贷款,限额14.4亿日元,利率上限为2.5%。对于进行海外直接投资(包括追加投资)的人,收购海外公司所需的资金可享受高达4亿日元的贷款,利率上限为2.5%。当海外子公司从当地金融机构获得贷款时,日本的全国信用担保协会可就其母公司(日本的中小企业)向国内金融机构产生的债务,提供与国内金融机构向当地金融机构开具的信用证有关债务担保,担保额度为2.5亿日元,担保比例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