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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监管新规落地,高频交易标准明确

沪深北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监管安排正式落地。

4月3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下称《细则》),同步就相关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细则》规定了四类异常交易行为,明确了高频交易认定标准,对程序化交易进行全面规范,维护交易秩序和市场公平。

沪深北交易所对程序化交易有何要求?哪些交易行为是监控重点?特别是高频交易方面有何认定和监管安排?记者梳理了六方面要点。

要点一:明确报告路径、时限、内容及变更报告要求

总则方面,《细则》明确了三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明确《细则》适用于在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等证券上的程序化交易,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主要包括进行程序化交易的会员客户、会员、公募基金管理人和保险机构等使用交易单元的其他机构等。

二是明确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义务。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资者依法合规交易,不得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三是要求会员加强自身及其客户程序化交易行为管理,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提供相关服务。

报告管理方面,《细则》一是明确报告路径、时限、内容及变更报告要求,要求首次进行程序化交易前,会员客户应当向会员报告;使用交易单元的机构应当直接向相关交易所报告。报告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履行变更报告义务。

二是明确会员报告管理要求。会员应当及时发现并督促客户履行报告义务,对客户报告信息进行充分核查。

三是明确交易所的报告管理职责。交易所对报告信息进行及时确认,定期筛查比对,对不按要求报告的进行督促提醒,并视情况采取自律管理措施。

2025 04/03 21:41 瘦子财经 明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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