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司法所荣获省级“枫桥式司法所”称号

2023-12-08 07:39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张家口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郭霞 通讯员 刘文涛)在全省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枫桥式”基层政法单位创建活动中,察北管理区黄山司法所被评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

建所以来,黄山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引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一体推进平安察北、法治察北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努力实现司法所工作全方位、系统性、规范化变革。

黄山司法所将持续丰富和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内涵,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司法所职责使命,全面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司法行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