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事务共管是大势所趋

2024-02-06 07:42    来源:每日看点快看

本文转自:太原晚报

小区事务共管是大势所趋

□薄 鸿 “小区物管会发年货了,有米面油,你领了吗?”“现在咱们小区管理真好,大事小事都有人管,年底居然还有大礼包……”2月4日上午,通达街15号昱苑小区内,众多居民在物管会门口排起长队领取年货,兴高采烈地聊着天,成为一道和谐温馨的风景线。(《太原晚报》2月5日)

小区是我家,维护靠大家,这不是一句空话。

通达街昱苑小区早前因开发商提前撤离,造成小区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脏乱差、车辆乱停乱放、路面坑洼不平、自来水管道常年漏水、居民矛盾突出等问题。究其原因,业主一直寄希望于“别人管”,但别人不来管,“自己人”也不管。但自从社区牵头成立了物管会,就有人替居民着想了,替自己考虑了。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物管会不是业委会,更不是物业,它是在一个小区没有条件成立业委会、或是业委会成立了但运行有问题的情况下,由街道办事处、社区、社区服务机构、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等组成的业主组织的过渡形态,可以代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行使职责。简单地说,这就是一个多方参与的业主组织,是替业主办事、为业主着想的机构。有监督方,有管理方,有服务方,也有业主一方。卫生不好、管道漏水、暖气不热等问题,是服务不到位,还是钱没给到位,几方坐下出个方案,有监管有评估,能沟通能提议,达成一致,说干就干,既干得好,又干得快。

让“别人管”,不可能事事称心,让“自己管”,就会件件如意。比如说和平苑社区兴龙苑小区实行业委会自治,物业费0.45元/平方米/月,平稳运行多年;义井街道十六中家属院实行“党建引领+业主自治”,小区一改过去脏乱差的面貌,居民纷纷点赞;彭西二巷10号院实行居民自治,小区管理堪比附近新楼盘……

小区需要“别人管”,也要“自己管”,只有把小区当自己家一样管理,才能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干净整洁、秩序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