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在线5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吴新春)日前,湘潭市发布《湘潭市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以四大举措积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湘潭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意见》提出四大举措。一是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坚持把科技创新摆在现代化建设的核心位置,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以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为统揽,协同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湘江科学城建设,实施科技创新“133”计划;二是以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为抓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对标全省实施的先进制造业高地三大标志性工程,瞄准“4×4”产业体系,突出打造富有湘潭优势和特色的“三优三特”现代产业集群,全力争创先进钢铁材料、先进能源材料和输变电装备三大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重点培育新能源汽车、先进钢铁材料、先进能源材料及电池三大千亿产业,培育壮大湘钢集团、湖南裕能、吉利汽车等三大千亿级企业;三是以主体强身为重点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充分挖掘湘潭市资源禀赋,因地制宜深入推进“三改一扩”、校地融合和开放合作,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四是以创新体制机制为保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发挥各项国家级试点示范、国省级园区平台等制度创新优势和成功经验,加强政策制度的集成创新,推动人才、金融、科技等生产要素的科学配置和集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实施意见》指出,湘潭将对标实施“3+5+3”标志性工程,先立后破、因地制宜,以颠覆性技术和前沿技术创新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