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
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
南报网讯(记者刘安琪)近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省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规范。
《规范》强调,非经营性公共基础设施由地方政府或者村(社区)级组织负责管护,鼓励开展市场化改革,逐步由政府直接提供管护服务向购买服务转变,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管护。同时,《规范》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原则,在强化政府责任的同时,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引入竞争机制,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