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南京中院民四庭审结百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48件
民生“小案”折射司法之光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马忆玲
民生微案看似琐碎,却直接牵系百姓冷暖。如何对待这些“小案”,考验着司法的温度与智慧。
今年上半年,南京中院民四庭(房地产庭)审结100万元以下小标的额案件48件,虽仅占全庭审结案件的7%,却件件经过法官的用心打磨。每一份裁判文书背后,都是法官以法律的刚性守护权利的边界,用司法的柔性重新缝合情感的裂痕。
倡导“孝亲”美德,37个红手印为证
去年秋天,溧水一个小山村的晒谷场设起临时法庭,一场特殊的巡回审判正在这里进行。
丈夫病逝后,雍某没有改嫁,20多年如一日侍奉着年迈的婆婆。老人离世后,她却被亡夫的大哥陈某告上法庭,要求搬家。
官司从区法院一路打到了市法院,法官决定直接下乡开庭。
“弟弟病逝后,是谁在床前悉心照料老人?”“你结婚后离家近30年,尽过多少赡养义务?”面对从外地赶回来争房产的陈某夫妇,法官问道。陈某妻子却扬言:“不赶走她,我决不罢休。”
当天,37位村民闻讯赶到晒谷场,摁下了红手印,自愿当起证人。
二审法院很快作出判决:驳回陈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雍某有权继续居住。判决书中这样写道:“敬老孝亲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应有之义,更是人民法院处理民事纠纷应当遵循的公序良俗。雍某在丈夫去世后,依然恪尽主要赡养义务长达20余年,其美德善行,当为社会弘扬、法律倡扬。”
论法理,不能不顾情理。房地产审判庭法官邓光扬办理过多起剑拔弩张的继承纠纷,总结出一套“大蒜头哲学”,他说:“亲人要像蒜瓣抱团,分开了就少了那股凝聚力。房产继承的核心不是分割砖瓦,而是让血脉亲情得以延续,让家更有温度。”
一杆公平秤,法官用“跑腿”丈量
与大众想象的“坐堂判案”不同,即使是小案子,法官也要“跑腿”。
租客铁某承租徐某的房屋长达61个月,但在第60个月欠付了租金,本可以协商解决,徐某却“狮子大开口”索要欠付租金,还主张高达6个月的房屋空置损失和2万元的所谓“恢复原状”费用。
一审法院部分支持了徐某的诉请,判决铁某支付2个多月空置费以及7000元恢复原状费。铁某不服,上诉至南京中院。
“房屋状况查清了吗?‘恢复原状’的实际成本是多少?”想到这,邓光扬坐不住了。上门勘验后,他发现:徐某提供的证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其意图是通过对方微小违约获取超额利益。
该案二审毅然改判:铁某只需补足欠付的租金,并赔偿1个月的合理房屋空置损失以及基于实际情况核定的恢复原状费用7000元。
为了化解一起僵持两年多的楼栋管道改造纠纷,书记员攀启娟曾和法官前前后后给当事人打了27次电话。老人唠熟了后终于吐露心声:不肯接入新管,表面上揪着施工队资质、PVC材质不放,心底其实是对改造费用不满。“我们就一遍遍去现场,把老旧小区改造的相关技术规范当面跟老人讲透,她了解改造费用是合规的,自然就配合了。”攀启娟说,小案的审判秘诀要走近了、扒细了才能知晓。
公正以外,将公序良俗融入司法裁判
在民四庭的卷宗里,动辄是标的额过千万元的建设工程大案,为何坚持微案精办?法官们达成了共识:它们直接关乎购房者的安居梦、开发商的诚信底线抑或房屋本身的安全基石,“小案”占比虽不高,背后却是老百姓的急难愁盼。
据了解,该庭仅今年上半年,就陆续收到锦旗11面、感谢信6封。
南京中院于2022年出台的《南京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中专门强调,“办案中传承和发扬中华优秀法律文化中的理念和方法”。透过越来越多精细打磨的“小案”,记者观察到,近年来,法官在确保裁判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之外,还要兼顾尊老孝亲的伦理、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家庭和睦的亲情纽带、邻里互助的和谐理念,这些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光芒的公序良俗,正逐渐被织入司法的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