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5日讯,据财政部网站消息,为落实中美经贸磋商达成的成果共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11月10日13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2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责任编辑:许珂】
官方:中方继续暂停实施24%对美征税税率
2025-11-05 12:20 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