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群众春节期间换新消费需求,1月23日,贵州省商务厅发布《关于调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活动补贴券发放相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对全省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券发放时间与领券规则进行调整。
《公告》明确了两阶段领券时间安排。其中1月24日0时至3月3日24时为春节消费高峰期,补贴券发放频率调整为每日上午10时30分统一发放;3月4日起则恢复原有发放节奏,按照1月8日发布的公告于每周三、周六上午10时30分发放补贴券。
在领券与使用规则方面,公告确立“先到先得、领完即止”的领取原则,个人消费者需按时间顺序申领。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补贴券使用核销有效期缩短至申领当日24时前,过期未使用将自动作废,消费者可在作废后重新申领,但2026年度整个活动期间,每人每类补贴券仅能成功核销使用一次。
此外,关于补贴券供应保障,公告指出每期发放数量将根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动态调整。本次调整未涉及的事项,仍按照1月8日发布的原公告执行,后续政策若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朱登芳
编辑 陈露
二审 李姗
三审 岳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