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第六险”实施方案来了

2026-04-17 07:18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家有失能老人,照护负担重、经济压力大,怎么办?江西“第六险”来了!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西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主要目标,到2028年,全省全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该方案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

分步实施 2028年全省覆盖

根据方案,江西先从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人群起步,逐步将未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2026年底前,具备条件的统筹地区启动就业人员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7年起,逐步将未就业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范围。2028年底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全省。此前开展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上饶市要实现平稳过渡。省直不设长期护理保险统筹区,具备条件后随南昌市或其他统筹地区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方案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统一建账,资金统筹使用。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钱怎么出?单位和个人共担

基金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结余较为充足的统筹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当年,在充分测算评估后确保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费率后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不少于12个月,且不出现当期赤字的基础上,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6.8%中平移0.15%费率,用作长期护理保险单位缴费费率。

具体筹资标准为:单位职工费率为0.3%,用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0.15%,个人缴费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或由单位代扣;退休人员个人缴费0.15%,从医保个人账户代扣;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未就业城乡居民按年度筹集,筹资费率为0.3%,由个人和政府按1∶1分担,启动当年减半至0.15%,五年内逐步过渡;困难人群由财政分类资助;18周岁以下随父母参保,不单独筹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人员中无法跟从参保的,可视同参保。

保障重度失能人员 待遇向居家倾斜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不设起付线。根据参保类型和服务方式实行差别化支付比例: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的,在机构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45%左右;社区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0%左右;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55%左右。按单位职工参保政策参保的,在机构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65%左右;社区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0%左右;居家护理的,基金支付比例为75%左右。退休人员享受单位职工参保人员待遇。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统筹地区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人员提供长期护理基本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向失能人员发放现金。同时,研究探索将长期护理相关智能化服务和支持性辅助器具等纳入支付范围。

本报全媒体记者孙沐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