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顶层设计、建设保护等五大方面提档升级
每日商报讯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深化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融入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浙江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迈入全域深化、全民共治新阶段。
《指导意见》将杭州市上城区等22个县(市、区)纳入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试点,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涵盖山地森林、丘陵盆地、平原水网、滨海海岛不同的城市类型,通过优化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完善监测体系、治理机制和价值转化体系,打造各具特色的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城市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进一步丰富浙江省生物多样性友好品牌内涵,提升品牌影响力。
《指导意见》针对生物多样性友好城市建设,设计了一套特色组合拳,推动地方在顶层设计、建设保护、调查监测、公众参与、价值转化等方面提档升级。
比如,科学谋划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全面融入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进程。注重挖掘各地特色,加强工作谋划,优化保护格局和治理体系,促进城市特色发展。探索社区、学校、企业、景区、公园等友好单元建设;创新、丰富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支持推进各类生物多样性价值转化途径;形成一系列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实践、理论与制度成果。
在优化城市生态环境方面,联通拓展城市蓝绿空间,构建多层次的公园体系和绿道体系。加强城市生态敏感区域、古树名木及生态系统保护,强化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拓展城市绿色生态空间,推进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优化建成区公园绿地空间布局、连通性。
除此以外,浙江还将在建设城市生物多样性现代化治理体系上下功夫。以城市人类活动密集区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并公布结果,同步开发公众参与项目。整合已有站点资源,在城市典型区域布设长期监测点位。鼓励开展传统知识与公众认知调查研究,探索构建生物多样性现代化治理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