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一周,有人吸食“替来他明”电子烟被行政处罚

2026-05-24 07:40    来源:杭州网

2026年5月13日,浙江省公安厅等12部门印发《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明确对成瘾性有害物质“替来他明”“笑气”实施临时管制。

新规刚刚施行一周,临安就有人吸食“替来他明”被查。

5月20日,临安公安根据线索研判,查获一名吸食含“替来他明”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人,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案系新规施行以来,杭州市范围内查处的首例吸食“替来他明”案件。

临安区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群众李某有吸食“替来他明”的嫌疑。锦城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实施抓捕,并于当天在某出租房内将李某抓获,现场查获烟杆、烟弹、烟弹底座等工具。

经审查,李某对吸食“替来他明”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检测,“替来他明”呈阳性。临安公安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是指尚未纳入国家管制目录,已被纳入省禁毒监控物质清单,具有成瘾性、危害性,且存在被个人吸食、注射等滥用情形的物质。

在《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办法》中,浙江省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临时管制种类包括替来他明(替莱他明)和一氧化二氮(“笑气”)。

临安公安民警表示,“替来他明”“笑气”不是 “新潮刺激”,而是“致命毒药”。临时管制也不是“走过场”,而是法律红线。如发现涉“替来他明”“笑气”等滥用线索,请立即拨打110举报,珍爱生命,远离一切非医疗用途成瘾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