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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出台《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打破了“超龄即脱离劳动法保护”的固化认知,为“银发劳动者”撑起了法治保护伞。
此前,黄石下陆区72岁的甘大爷在工地做保安,被拖欠1万余元工资,因超龄导致维权无门,法院初期不予受理,历经多方协调才追回薪酬。无独有偶,黄石某特钢公司11名超龄劳动者集体讨薪,其中8人因超龄被仲裁委拒受理,凸显超龄劳动者维权的痛点和堵点。《规定》的出台,打破了年龄壁垒,以劳动事实为判定依据,明确劳动报酬、工伤保障、休息休假等法定权益,从制度层面消除年龄歧视,让“银发劳动者”与普通劳动者享有同等保护,完善了劳动保障法治体系。
“银发劳动者”是广大劳动者群体中的一支重要力量。《规定》正视现实用工需求,在保障权益的前提下,合理规范“银发就业”行为,既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也充分释放银发人才红利,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规定》的出台也为工会依法开展维权服务提供了政策支撑。黄石各级工会将主动扛起责任,当好《规定》的宣传员、监督员、维护者。我们将更精准地对接超龄劳动者诉求,延伸维权服务触角,用心用情守护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让每一位辛勤付出的“银发劳动者”都能劳有所得、伤有所偿、老有所安,切实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瞿淑华(湖北省总工会“楚工评”团队)
责编:黄康【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