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6月9日讯(记者 王玉龙)6月5日,潍坊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对全市2026年幼儿园招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通知明确,2026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全市幼儿园招生报名继续采取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方式进行,实现“零跑腿”“一网通办”。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精准研判幼儿园学位和入园供需情况,按需启用新建幼儿园,全面满足群众就近入公办幼儿园需求。对适龄幼儿数超过学位供给的公办幼儿园,要提前发布预警提示,确保本区域内适龄幼儿按时入园。继续实行多孩同园就读政策,同一家庭子女应安排在同一幼儿园。
在班额管理方面,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县域内85%以上幼儿园班额符合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的标准。自2026年起,非人口净流入地幼儿园不再新增超额班级,并逐年下降。具备条件的幼儿园要逐步将平均班额降到25人以下,实现小班化教学。
通知强调,要全面推进残疾儿童随园保教,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幼儿平等接受学前教育。严格落实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等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就近就便妥善安排入园。
在托幼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幼儿园在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仍有空余活动用房的,要坚持应招尽招原则招收2-3岁幼儿,每班不超过20人。各县市区要优化幼小科学衔接机制,支持幼儿园在大班下学期探索开展入学准备活动,有效缓解“幼升小”家长焦虑。
通知特别强调,2026年秋季学期起将首次实施《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学籍号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各幼儿园要及时为新入园儿童建立学籍档案,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重复建籍或空挂学籍,新入园儿童学籍建立工作须于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严格审查幼儿园招生资质,严禁无办园资质、未审批登记的幼儿园违规招生。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要完善招生监督和问责机制,对违规招生的幼儿园视情节给予限制招生直至停止办园等处理。
责任编辑:赵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