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快评】上海16个月幼儿入托第一天 被虐待长达29分钟 “实习期”老师至今未露面道歉 一纸警告平息不了公众愤怒

2026-07-18 20:25    来源:当代先锋网

近半小时锁死四肢、任由幼童撞头哭喊施暴,最终只换来一纸不痛不痒的警告,上海这起托育虐童事件,令人愤怒!

据媒体报道,近日,上海的郭女士向记者反映,她16个月大的孩子在上海闵行常春藤托育园入托第一天,午睡哭闹时被实习老师持续压制29分钟,孩子挣扎间头部反复撞击床栏,留下明显外伤。她调取完整监控后当即报警,可涉事教师始终不肯出面道歉,园区后续直接闭园回避赔偿沟通。警方仅对施暴者作出警告处罚,无奈的家长只能自行提起民事诉讼,正在等待立案。

一桩令人揪心的虐童事件,照出托育管理、执法惩戒两重短板。

低龄婴幼儿情绪不稳定、午睡哭闹是常态,机构本该建立标准化安抚流程,定期开展教职工职业道德、看护技巧培训,明确禁止粗暴压制、束缚幼儿等伤害性行为;同时落实在岗巡查、监控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制止教师过激看护行为,从源头规避虐童风险。

反观涉事托育园,教职工缺乏职业底线,放任长达29分钟的暴力管控发生,事发后还拿“实习缺乏耐心”搪塞过错。既未第一时间主动安抚受害家庭、协商赔偿,还安排他人代为道歉,施暴教师始终避而不见,最终直接闭园逃避责任。种种行为,根源在于园区内部管理松散,人员监管、风险防控、事后处置等管理制度形同虚设,失去了行业自律最基本的约束。

从法律层面审视,本次处罚裁量的合理性也亟待厘清。2026年新修订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的,一般情节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情节较重,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可并处千元以下罚款。

法条设置梯度,本意就是区分行为轻重、实现罚当其责。但在该案中,侵害对象是完全无自救能力的低龄婴儿、暴力行为持续近半小时、施暴者负有法定看护职责、孩童出现明确体表伤痕,多重加重情节叠加,显然不属于“情节轻微”,仅给予书面警告,违法成本近乎为零,既难以惩戒施暴者,也难以回应社会公众的护幼诉求。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善待孩童是全社会共通的道德共识,保护婴幼儿更是法定的刚性责任。

一纸警告平息不了公众的焦虑,简单处置弥补不了孩子受到的伤害。如何执法不松劲、监管不缺位、惩戒不手软、制度不留白,让虐待孩童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失职失管机构承担全部责任,才能真正织密全方位、全链条的儿童保护屏障,让每一位家长安心托付,也让每一个幼小生命都能在温柔看护下平安成长。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策划/刘丹 覃淋

文/陈祖嘉

主播/侯萌

视频/赵哲铭

编辑 胡桅可 何涛

二审 杨韬

三审 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