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出台前先进行“健康预检”
杭州日报讯 8月8日起,《杭州市健康影响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这是全国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中首部健康影响评估专项规章,也是杭州推进高水平健康杭州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制度创新——今后与健康相关的重大决策在出台前,都要先进行“健康预检”。
聚焦“怎么评、谁来评”
立法决策明确评估范围与流程
为什么要出台《办法》?
去年11月26日,杭州颁布全国首部聚焦全民健康的《杭州市全民健康促进条例》,以独立专章形式将“健康影响评估”写入地方性法规。为前移健康风险管理关口,今年以来,杭州积极制定该条例的重要配套政策规章。在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司法局的协同推进下,此次出台的《办法》围绕“怎么评、怎么用”“谁来评、谁来管”等核心问题,对健康影响评估定义、评估范围、责任主体、评估时点、评估流程、专家管理、结果应用、备案管理、约束机制等方面作出系统性规定。
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明确,健康影响评估重点评估公共卫生安全、健康环境与生活、健康服务与保障和其他可能对人群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共四方面,包含可能影响人群传染病与感染性疾病发展、重点慢性病进程,波及空气、饮用水、土壤等健康环境及食品安全,干扰公众心理健康与社会心态,影响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合理配置等内容。此外,评估时间也有明确规范:依据《办法》第十二条,健康影响评估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重大公共政策起草阶段、重大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
明确“谁起草,谁评估”
全市403个案例积累杭州经验
谁来评估?如何进行评估?
“杭州在全国率先确立‘谁起草,谁评估’的原则,《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规划编制部门、重大公共政策起草部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直接作为健康影响评估的实施主体。”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评估实施主体可根据评估事项的复杂程度、专业性要求等情况,采取自行组织、组织专家、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评估。《办法》同时要求市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加强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运用,建立全市统一的健康影响评估数字化平台,并规定评估实施主体必须将评估结论和采纳情况说明,通过数字化平台及时备案,实现闭环跟踪与动态管理。
杭州的健康影响评估探索实践,并非一朝一夕之功。
早在2016年,杭州便积极响应《“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要全面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的要求,将此项工作纳入《杭州市健康城市建设“十三五”规划》重点推进。截至2026年6月,全市已完成健康影响评估案例40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办法》的出台,让杭州在健康影响评估领域成为全国率先建立“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地方标准”三合一范式的城市,为全国健康影响评估工作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化经验。接下来,杭州将以此次立法为新起点,持续深化健康影响评估工作实践,为健康中国建设贡献杭州力量、提供杭州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