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 官方公布 德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获得这些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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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 | 官方公布 德州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可获得这些救助

大众网记者 武琳琳 德州报道

6月15日,德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德州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胡长林就申请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具体需要提交的材料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能够获得的救助两方面,答记者问。

申请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已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地方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患者出院记录(出院小结、病历首页)、结算单据、医疗费用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填写《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申请审核确认表》,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

被认定为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以作出审核确认决定之日为准。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身份认定一次有效,针对自申请之月前12月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2022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德州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包括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孤困儿童,以及未纳入以上救助对象范围、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通过申请方式实行医疗救助,对经认定符合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医疗救助待遇条件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超过7000元以上部分,按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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