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自管:贵在“真诚”,成于“明白”
本文转自:新华日报
物业账目扭亏为盈,公共收益业主共享——
小区自管:贵在“真诚”,成于“明白”
□ 本报记者 贲 腾
“您的账户入账人民币75元。”近日,南通市崇川区学田街道南川园社区金鑫苑8号楼203室业主的手机银行跳出到账提示,这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庄榕芳完成的最后一笔网银转账。最近,她按照金鑫苑业委会决定,将今年前5月停车收益发给业主。
这笔钱虽不多,对于金鑫苑却具有重要意义——首次实现公共收益全体业主共享。物业费收缴率低、公共维修基金几乎为零、环境脏乱差、管理一团糟、矛盾纠纷不断……两年前的金鑫苑,一直被居民吐槽。一度入不敷出,如今扭亏为盈,这个老旧小区如何实现收益共享?
先干事再收费
6月22日,端午节假期第一天,金鑫苑就来了客人——学田街道果园社区党委副书记王毅带着南川园新村、蔷薇园两个小区业委会代表上门“取经”。
王毅此前在南川园社区工作,对金鑫苑知根知底:小区1999年建成,共11栋楼292户,常住人口782人,前后换了4家物业公司,物业费收缴率不足30%,第四家物业公司于2021年9月撤出后,再没“下家”愿意接手这个“烫手山芋”。
“这么下去不是办法!”南川园社区党委书记倪燕提出,要解决小区管理问题,首先要组建新的业主委员会。社区党委牵头,召集居民代表,研究制定业委会成员民主选举办法,先以楼道为单位推选30名楼道代表,再由楼道代表推选11名楼长,即业委会委员,最后由业委会委员推选出主任、副主任。2021年11月13日,新的业委会成立,经第一次全体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小区实行自主管理。
新业委会上任,难题接踵而至。
没有物业公司,物业费怎么收?《民法典》明确了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的权利,对业主委员会收取物业费的情况并没有提及。经前期广泛征求意见,金鑫苑全体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全体业主代表授权业委会收取和使用物业费的决定》。经所在社区备案,业委会成功在银行开设账户,打通物业费收支渠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