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区:建立“双重监督”机制 强化“双管”公职人员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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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山区:建立“双重监督”机制 强化“双管”公职人员监管

船山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在船山区桂花小学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四川新闻网消息 “在农房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收取群众好处费、违规审批建房等情况……”一大早,遂宁市船山区唐家乡纪委书记陈荟竹便收到了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新进干部李某自查摸排的廉政风险点位。

这是船山区纪委监委加强基层站所、卫生院、学校等“双管”公职人员监管的一个规定动作。2022年7月,该区纪委监委调研发现,在条块分割的行政体制下,上级主管部门多注重对基层站所的业务指导,而个别站所综合派驻多个乡镇(街道),日常监督存在盲区,导致出现“看得到的管不到,管得到的看不到”情况。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该区纪委监委坚持条块结合,聚焦基层站所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站所等机构及工作人员监督工作的通知》,通过建立工作单位所在地纪(工)委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双重监督”机制,明确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排查、项目勤廉保障等28项监督清单,创新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双签字”、重要事项“双报告”、廉政档案“双管理”等举措,强化“双管”公职人员监管。

“去年,镇纪委对照监督清单,在开展‘双管’公职人员监督检查过程中,就发现了镇中心卫生院工会主席陈某长期违规收受好处费的典型案件。”船山区桂花镇纪委书记张问鼎介绍道,“仗着乡镇卫生院‘天高皇帝远’,陈某思想逐渐脱钩、行为逐渐脱管,制度的‘空子’越钻越大。”

除此之外,该区纪委监委还建立定期会商制度,由属地纪(工)委牵头、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参与,每季度召开1次联席会议,加强日常监督信息互换共享,督促“双管”单位及时移送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同时,召开基层站所派出单位和“双管”公职人员工作通气会,适时通报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及查处情况,推动监督关口前移。

通过发挥“室组地”联动监督优势,该区纪委监委运用“一线访廉”、提级监督、重点解剖等方式,排查发现基层站所干部问题线索44条,立案查处2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组织处理8人。“接下来,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巩固深化‘双管’公职人员监督质效,分领域‘体检’、逐行业‘过筛’,不断夯实基层监督底板,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船山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稿:船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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