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法院用心调解 受伤农民工拿到15万元赔偿金
近日,和龙市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方式,帮助一名因工受伤农民工获得赔偿金15万元,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一个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
2021年9月,原告张某某受雇于被告李某某,给其承包的红松果林打松塔时,不幸从树上掉下来,造成左侧多根肋骨骨折,事发后,被告李某某立即把张某某送至医院救治。在医院住院治疗25天后好转出院。出院后,张某某就赔偿事宜多次联系李某某均未能协商解决,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某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
此案涉及农民工权益,承办法官高度重视,将案件的切入点和关键点放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弱势群体权益上。在对案情有了清晰把握后,了解到原告张某某家中育有三个未成年子女,自原告受伤后经济条件每况愈下,为尽快解决问题,承办法官决定对当事人释法析理,尽力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法官一方面向被告李某某释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从情理角度说明农民工打工赚钱的艰辛,希望被告能接受调解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原告张某某住院期间的部分费用系被告垫付,法官也劝解原告降低赔偿金额诉求。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李某某当场通过银行转账向张某某支付赔偿款1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原告张某某撤回起诉。
和龙市法院 金光日 仇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