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不平的“棱角”(图)
接连碰壁,再硬的翅膀也应该知道收敛了吧,可范仲淹却不断刷新人们的认知,再次给大家展示什么叫“以卵击石”。
景祐二年(1035),范仲淹因在地方工作出色,升任吏部员外郎、权知开封府,相当于当上了首都的市长。这无疑是一个重要的角色,平稳地干上个三年两载,很容易出将入相。然而第二年,他又将矛头对准了宰相吕夷简。他向仁宗皇帝进献了《百官图》,简单明了地标注出了哪些官员属于合理的循序升迁,哪些官员属于越序升迁、完全出于宰相的私意,尖锐地批评吕夷简把持朝政,培植党羽,任用亲信。吕夷简在朝廷深耕多年,岂能坐以待毙,他马上召集人马,给范仲淹罗列了三大罪名:“越职言事、勾结朋党、离间君臣。”斗争的结果不言而喻,范仲淹第三次被贬,这次去的地方是饶州,遥远而美丽的鄱阳湖畔。
这次出京,文武百官几乎无人敢为他送行。好友梅尧臣忍不住写了首《灵乌赋》给他,婉转地规劝说,你在朝中屡次直言,都被当作乌鸦不祥的叫声,还是学学报喜之鸟吧,不要像乌鸦那样报凶讯而“招唾骂于邑闾”。对此,范仲淹很感激,但并不完全赞同,他回复了一首《灵乌赋》给梅尧臣,掷地有声地表示:宁鸣而死,不默而生。
在短短的八、九年间,范仲淹因直言劝谏先得罪太后,次得罪皇帝,后得罪宰相,只论对错,不论权势,确实有点不作不死的意思,故而三次被贬,但他似乎并未从中汲取任何教训。宋仁宗后来将范仲淹重新召回朝廷后,让他主动跟依旧雄居宰相之位的吕夷简道个歉,消除隔阂,毕竟一个和谐的氛围更利于工作。范仲淹淡然地回答说:“臣乡论盖国家事,于夷简无憾也。” 我向来论事对公不对私,对吕宰相没有抱歉的地方。
范仲淹一生都保持了刚直不阿的棱角,纵是宦海沉浮、历经磨难,也未曾有丝毫改变。他在留给子弟的家训中说:“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意思是一个人做官,政治上必须坚持原则,不计得失利害,不怕得罪上级甚至皇帝;而个人操守,则务求清白,决不能贪赃枉法,授人把柄。
俯仰无愧,自然底气十足、棱角分明。难怪大思想家朱熹由衷地称赞说,范仲淹是天地间的一股浩然正气,是第一流的人物。这样的人,怎不令人心生仰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