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闲置土地执行盘活 打造城市窗口良好形象
本文转自:连云港日报
推动闲置土地执行盘活 打造城市窗口良好形象
——连云港某管委会与青岛某投资公司、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投资协议执行案
推动闲置土地执行盘活 打造城市窗口良好形象
——连云港某管委会与青岛某投资公司、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投资协议执行案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基本案情】
连云港某管委会与青岛某投资公司投资合同纠纷一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青岛某投资公司给付管委会7000万元及利息,因青岛某投资公司未履行义务,经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市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本案。
【裁判要旨】
经执行调查查明,案涉北极星广场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西侧,新海连大厦正南侧,占地100余亩,土地使用权为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所有。地上工程长期处于停工烂尾状态,且地处市开发区窗口位置,对城市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市开发区人民法院经认真研究案情发现,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是按照管委会与青岛某投资公司签订的协议约定由青岛某投资公司成立的项目公司,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接受管委会支付给其青岛某投资公司的7000万元项目扶持金属无偿受领,遂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追加连云港某投资公司在7000万元范围内承担责任。2020年8月12日,市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连云港某投资公司名下10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裁定司法拍卖,因无人接手,财产流拍,后经与申请人管委会沟通,裁定以物抵债,最终实现了问题地块盘活与当事人权益保障的双赢局面。
【典型意义】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连云港市区的地理中心,坐拥国家级经开区、自贸试验片区、综合保税区,是连云港作为“一带一路”重要支点城市对外展示良好形象和发展成就的重要窗口。本案中,市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穷尽执行措施和手段,注重执行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着力解决处理土地闲置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依法追加连云港某投资公司承担责任和向相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最终实现北极星商业地块成功出让,烂尾近十年、占地100余亩的土地获得清理盘活,成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