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追回财政拨付郴州市枫叶冷热联供技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580万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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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回财政拨付郴州市枫叶冷热联供技术有限公司专项资金580万元的行政处理决定书

本文转自:郴州日报

郴州市枫叶冷热联供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2015年7月27日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湖南省县城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精神,资兴市财政局先后于2015年12月1日拨付县城基础设施专项基建款资金人民币300万元;2015年12月29日拨付县城基础设施专项基建款资金人民币200万元;2018年1月15日拨付项目前期经费80万元,合计人民币580万元到你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综上事实及证据,经集体讨论,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四条,《资兴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三十九条等的规定,作出如下决定:

追回财政拨付你方的县城基础设施专项基建款和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项目前期经费财政专项资金580万元,责令你方于收到本处理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将以上580万元退回至资兴市财政局国库股。

账号:1911024029022518856,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资兴支行。

如对本行政处理决定不服,你方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资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桂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方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

资兴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8日

注:完整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正本,请前往资兴市发展和改革局领取,逾期不领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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