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辆如何处置?海口公安交警来支招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2月4日消息(记者 王燕珍)对于很多司机朋友来说,车辆到了使用年限或者无法使用时,要及时办理机动车报废及注销登记,具体怎么操作?海口公安交警为您解答!特别提醒各位车主,车辆逾期未报废会被强制报废,驾驶报废车上路不光会被罚款还会被吊销驾驶证。
据了解,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预防及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海口公安交警严厉打击驾驶报废车上路违法行为,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对车辆分析研判,采取查缉布控等方式,严格依法查处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近日也陆续查获了一批上路的报废车。
被查处的报废车。海口公安交警供图
那么,如何判断车辆是否报废呢?海口公安交警也特别为各位车主进行解答。
哪些情形应当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
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一)机动车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
(二)机动车未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机动车所有人自愿报废的;
(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四)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
(五)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哪些情形将强制报废?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
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