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更亲民
本文转自:大连日报
我市拟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更亲民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
■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
■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20倍
■还贷能力系数由0.15调整为0.35
■月还款额与月缴存基数比例由50%
调整为60%
本报讯(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吉存)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作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月7日至3月7日期间,面向社会征求公众意见。
《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政策出台目的是,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保障作用,支持中低收入缴存职工改善居住条件,调整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还贷能力系数、月还款额与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本次计划调整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由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的15倍调整为20倍;还贷能力系数由0.15调整为0.35;月还款额与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由50%调整为60%。借款人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本次三项政策的调整可适当提高借款人可贷额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