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年夜饭再遇“价格刺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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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年夜饭再遇“价格刺客”

本文转自:西安日报

春节临近,年味渐浓,越来越多的家庭开始在外预订年夜饭。面对全国多地餐厅与酒店年夜饭“一桌难求”的盛况,部分商家却针对年夜饭设置了不合理门槛,用尽浑身解数给消费者“挖坑”。

近年来,部分生意火爆的饭店为年夜饭设定最低消费标准,引导消费者提高消费金额。最近,《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商家推出的年夜饭套餐要求消费者预订年夜饭时只能选择固定套餐;在套餐金额基础上,就餐仍需额外支付10%至20%的服务费或包间费;规定限时用餐,超出用餐时间需额外支付费用……这些实际上均为商家变相为消费者设置的“最低消费”门槛,只是戴上了不同的“面具”,让其看似合理。

2014年颁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一方面,这种不公平、不合法的规定,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降低其体验感,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人数、饭量、口味偏好等不同,此类规定还有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的嫌疑,可能导致不必要的餐饮浪费,有悖于反对浪费、崇尚节约的理念。

吃年夜饭大家图的是团圆和喜乐,过年不打烊、提供年夜饭,本是商家对消费者需求与情绪诉求的洞察。年夜饭预订火热,市场供不应求,加上春节期间人工费用、菜品成本价有所上涨,年夜饭价格适度上调可以理解。但是,部分商家以方便备菜、制作、提升供餐效率等为理由,提高收费标准,设置霸王条款,增加利润空间,让消费者“无福消受”,未免吃相太过难看。“一锤子买卖”虽然能让商家短时间内赚到丰厚利润,但再火热的节假日也只是短短一段时间,从长远看此种做法仍会损害自身口碑,减少平日的回头客。所以,春节期间餐饮行业坐地起价的行为,必然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

年夜饭再“一桌难求”,也不该纵容各种形式的“价格刺客”出现。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4年春节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其中要求餐饮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对食品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我们也期待,有更多商家愿意诚信经营、明码标价,照顾到不同消费人群的点餐需求,让年夜饭既有“年味儿”,又吃得舒心。

(晋钰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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