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能再任性了

(1/2)

举报

举报原因:
东方资讯  >    社会 频道  >  正文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能再任性了

本文转自:济南日报

我市发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法律责任通告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能再任性了

▶▶严禁在建筑内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连廊、楼梯间、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在高层民用建筑内存在上述行为,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因违规停放、充电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将按“失火罪”或“消防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2版

热门推荐

联系我们|eastday.com All Right Reserve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