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监管防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本文转自:贵州日报
强监管防风险 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解读四项“两强两严”政策文件
3月15日,证监会集中发布四项政策文件,涉及发行上市准入、上市公司监管、机构监管、证监会系统自身建设,突出“强本强基”和“严监严管”。在当日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及证监会相关司局负责人对上述政策文件进行了解读。
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
《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着眼于从源头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全面从严加强对企业发行上市活动的监管,压紧压实发行监管全链条各相关方责任,共包括8项政策措施。
“严把拟上市企业申报质量,严禁以圈钱为目的盲目谋求上市、过度融资,对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粉饰包装等行为,及时依法严肃追责。”李超介绍,该意见还提出,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建立常态化滚动式现场监管机制。突出交易所审核主体责任,严密关注拟上市企业是否存在上市前突击“清仓式”分红等相关情形,从严监管高价超募等。
“我们也充分听取市场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上市门槛也会有更加严格的要求。”证监会首席风险官、发行监管司司长严伯进说,研究适度提高部分板块财务指标,丰富综合性指标,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企业在合适的板块上市。同时,也将从严监管未盈利企业上市。证监会将就未盈利企业的科技成色征求行业相关部门意见,更好统筹支持科技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