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网络环境 警方查处3起典型案例
本文转自:鄂州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盛鑫睿)3月22日,我市公安机关公布3起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熊某某编发“村干部挪用贪污征地款”等谣言实施网络暴力案。近日,网民熊某某在互联网上大肆发布所在村村干部截留、挪用、贪污当地征地款信息。经纪检部门调查核实,熊某某发布的内容均为虚假信息,该村干部不存在截留、挪用、贪污等情况。经查,熊某某因征地款发放没有满足其要求,心怀不满,故意在网上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举报当地村干部,严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熊某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某自媒体平台篡改新闻标题编造谣言案。2023年12月,我市某自媒体平台转发有关部门网站的新闻通报信息时,为“蹭流量”,故意将新闻通报中涉及的人员信息进行篡改,以“标题党”编发谣言博人眼球,引发网民关注、热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涉事自媒体平台给予警告。
胡某某发布辱骂交警视频寻衅滋事案。2024年2月,网民胡某某在抖音平台发布拍摄视频,恶意辱骂交警执法人员,该抖音视频被点击、转发达1.2万人次,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对胡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良好社会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