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900家
本文转自:沈阳晚报
截至2023年底,全市实有经营主体132.1万户。其中民营经营主体127.8万户,占经营主体总量的96.7%。民营经济实现税收539.8亿元,同比增长20.4%,占全部税收的43.3%。3月25日,在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张蓬介绍,今年制订了《沈阳市2024年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均达到50%左右。
开展经营主体培育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经营主体培育计划、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创新创业服务、支持自主创业、加快培育优质中小企业5项举措。以“提质量、优结构”为目标,推进培育壮大经营主体,加大对自主创业群体的支持力度,全年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户以上、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0户以上。
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行动。力争培育市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不少于30家;培育数字化转型中小企业300户以上;培育30个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平台,上云企业达到4000户;新建互联网医院5家以上,市级电商直播示范基地3家以上,打造“一机游沈阳”数字文旅平台。
开展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包括优化政策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4项举措。持续梳理各级各类惠企利民政策,分批次出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清单,及时公示,动态更新。持续优化“都市圈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扩大通办事项范围至200项,实现市、县、乡三级“综合窗口”全覆盖。持续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推动拖欠企业账款问题限期办结,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行动。包括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构建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3项举措。2024年,大力建设、发展大学科技园、创业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100家科技成果转化承接载体。全市科技型企业总数超过2.5万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900家。
此外,行动方案还提出了开展提升民营企业竞争力专项行动,开展融资促进专项行动,开展促进开放合作专项行动。
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刘宏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