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一年巢湖更健康了
保护巢湖流域生态环境,法治是最有力的武器。近年来,围绕巢湖治理工作,省及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体系,并持续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等多种方式强化监督,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动巢湖流域污染防治,守护巢湖一泓碧水。
2019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对《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修订,新版条例于次年3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提出,实行严格的环保标准,采取严厉的整治手段,建立严密的监控体系,有效防治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生态治理,减轻巢湖湖体富营养化,促进巢湖水质根本好转。合肥市人大常委会也及时跟进,于2019年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环巢湖十大湿地保护的决定,为环巢湖湿地保护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强化监督方面,省、市两级人大始终将巢湖治理作为依法监督的重点,持续推动巢湖综合治理。去年6月,在湿地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省人大常委会成立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地开展实地检查,全面掌握湿地保护法在我省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中,省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率队沿着巢湖岸线,实地查看蓝藻治理、湿地修复利用、水质净化情况。
对于做好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作,报告提出,将坚持“四源同治”,加快完善城乡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扎实推进派河等重点河流治理,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畜禽粪污秸秆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膜回收等工作,实施控磷专项行动,推进底泥、藻泥、污泥资源化利用。同时,实施环巢湖十大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加快推进十八联圩“生态湿地蓄洪区”工程建设,打造环巢湖绿色生态农业带,继续加强蓝藻治理与防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