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项目投资协议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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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项目投资协议书》的通知

本文转自:法治时报沈阳阻燃电缆有限责任公司:二0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西丰县人民政府已经向贵公司发出催告,要求贵公司在收到催告三个月内履行《项目投资协议书》第四条的约定,年产值20亿元,上缴税金1.7亿元。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上述约定,已经构成违约,故西丰县人民政府解除2010年9月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书》,解除《项目投资协议书》由此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

西丰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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