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执行资金五千万,“10条”措施助推青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专业特色楼宇
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的“晴雨表”,也是城市竞争的“新赛道”。近年来,青岛市出台实施《青岛市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2023年,全市税收亿元楼宇达到102座,10亿元楼宇达到6座。下步,根据《商务楼宇等级评定》团体标准,对经认定的超甲级、甲级楼宇,入驻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整体营业收入(销售额)较上年度增幅超过10%的,按规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培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
对在服务业创新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才和专业人才予以专项奖励。下步,青岛市发展改革委将选树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资源整合力的高端人才,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域创新型、技能型、应用型人才,培育一批紧缺高技能专业人才,对新获批的省级服务业专业人才,统筹省级资金给予每人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培育服务业经营主体
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2023年,青岛市在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成效评价中名列第一,获得省财政800万元专项资金奖励。今年,印发实施《青岛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下步,对每年1-10月规上服务业企业新增数量、净增数量和营业收入等指标评价前5名的区(市),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实施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
青岛已连续两年在全省服务业正向激励评价中排名第一,累计获批该专项资金2100万元。下步,对年度服务业对本区(市)经济增长贡献率及提高幅度等指标评价前3名的区(市),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