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技术流”引入流程监控
本文转自:检察日报
李向荣
广东省检察机关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服务流程监控工作的思考和探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明晰为什么要利用智能技术开展流程监控。以广东省检察机关为例,全省检察机关每年要办理数以万计的案件,每个案件平均需要2人花费1小时开展相关信息录入工作。要做到监控流程全覆盖,就需要实时掌握案件的办理动态,采取“人盯案”式的监控方式需要大量的人力成本投入,在实际运行中有一定的困难。因此,迫切需要依靠信息化智能化技术,转变“人盯案”式的传统监控方式,利用智能流程监控系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醒办案人员,以此弥补人力资源配备的不足,做到全天候、全流程监控好每一个案件。
二是如何最大限度地用好智能技术。当前,“四大检察”均明确了具体的流程监控要点,为研发智能监控系统提供了规则需求。以自然语言大模型为基础的检察法律文书语义识别技术,可以应用在案情摘要自动生成、法律文书审核纠错等场景。因此,检察机关在进行技术研发时,可探索使用语义识别大模型技术满足业务需求,实践中,深圳市检察院尝试运用通用开源大模型开发训练案卡智能回填和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已取得一定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