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亲海空间 建设美丽海湾
深入推进全市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2024年分阶段完成问题排口的整治任务,持续推进河汊沟渠类入海排口消劣以及水质巩固提升。根据现场排查监测及溯源核实情况,列出分类整治清单,制定实施整治方案并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对完成整改的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
据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介绍,去年,东莞在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行动中,排查覆盖全市123.85公里海岸线,摸清入海排污口底数,并对入海排污口实施动态巡查管理。
通过深入做好入海河流治理,2023年,国控河流东江南支流(沙田泗盛断面)达到Ⅲ类水质目标;茅洲河(共和村断面)达到Ⅳ类水质目标,均达到省攻坚目标要求,其他7条入海河流总氮浓度均实现同比下降,平均降幅约10%。
强化监管执法 提高海上“见警率”
根据《工作方案》,东莞将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以海砂开采、海洋倾废、海漂垃圾、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养殖、涉海工程、渔船渔港污染防治等执法监管为重点,持续依法严厉打击污染海洋环境、破坏海洋生态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开展日常执法监管的基础上,采取专项行动、联合执法、交叉检查等方式,加大船艇出航巡查检查力度,提高海上“见警率”。
落实入海排污口“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抽查工作,重点加强对环保专业基地、排海专管等入海排污口的检查,组织开展规范化排口及周边海域环境监测,确保直排海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优化码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方式,积极争取将码头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全面提升船舶水污染物储存、接收、转运及处置各环节设施能力。加快东莞港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公共中心项目建设进度,推进船舶水污染物逐步从依靠第三方协议接收能力向港口码头自有设施接收能力转变,逐步实现“船—港—城”全过程协同管理。有关部门将加强联合监管,合力打击船舶水污染物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