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50万!山西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开始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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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50万!山西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开始申报

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郑洋洋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官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山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行动方案》(晋发〔2024〕11号)、《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发〔2018〕37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晋政办发〔2017〕113号)精神,按照《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高质量推进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1〕75号)要求,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山西省民营经济发展局决定继续对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的企业进行奖励。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资金奖励申报范围: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简称“四上”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农业企业+电商+基地”类企业。同时满足如下基本条件:

1.企业是在山西省境内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

2.企业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具有较高的盈利能力(2021-2023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万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股改时企业存续期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2020年1月1日前成立)。

3.企业申报奖励资金时属于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四上”企业或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农业企业+电商+基地”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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