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原因,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1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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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等原因,浙江永康农商行被罚140万元

东方资讯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重大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审查审批;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被挪用于购房;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提供虚假的监管统计资料。

据罚单,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140万元。程某浙(时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总经理)、童某茵(时任浙江永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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