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男子为了赌球侵占公司钱款400多万元 被判2年8个月
南海网7月8日消息(记者 李绍远 通讯员 王水龙 )日前,儋州一男子陈某为了赌球和个人花销,多次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400多万钱款,被儋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经儋州市人民法院审理,该男子获刑2年8个月。
2023年开始,陈某在朋友介绍下,开始沉迷网络赌球。陈某将其个人积蓄全部输完后,心有不甘,便开始利用其担任儋州某公司出纳员职务的便利,将公司钱款陆续转出用于赌球。2023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间,陈某陆续侵占公司钱款数额累计4370135.3元,全部用于赌博及个人花销。今年1月,陈某主动投案,其家属代其向被害公司退赔107万元。
儋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4370135.3元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儋州市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儋州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判决陈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检察官说法: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案例中的陈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具有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到案后主动退赔部分赃款、认罪认罚等情节,故被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南海网版权声明:
以上内容由南海网原创生产,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对上述内容的任何部分进行使用、复制、修改、抄录、传播或与其它产品捆绑使用、销售。如需转载,请与南海网联系授权,凡侵犯本公司版权等知识产权的,本公司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电子邮箱:nhwglzx@163.com. 责任编辑:陈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