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政府:允许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在临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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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政府:允许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在临港...

稳步拓展交易,逐步形成业务交易中心。稳妥有序发展再保险市场,以拓展增量再保险业务为重点,按照“风险可控、稳健运营”原则,在登记交易中心稳步探索“线上+线下”交易,逐步实现再保险业务集中交易。根据再保险业务规模,视业务的登记、交易、清结算等线上完成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支持。助力保险机构在跨境再保险业务中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依托上海保交所平台,为真实、合规的再保险业务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服务重点领域,加快建设风险管理中心。聚焦“走出去”、航空航天、绿色航运、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在临港新片区探索保险共同体等风险分散机制,提升再保险综合保障能力。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设立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提升重点领域再保险有效供给能力。

建立行业标准,强化数据安全管理。落实跨境再保险保费统计发布规则,通过登记交易中心开展的跨境再保险分入保费,按照境内新增和不重复计算原则开展统计并进行发布。研究制定再保险交易标准,加快再保险标准化建设。完善保险公司再保险运营中心数据统计机制。明确数据使用规则,健全商业秘密屏蔽机制,严格数据泄露泄密和安全事件追责问责,强化数据安全管理。

《实施意见》还明确,上海保交所是登记交易中心运营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此外,《实施意见》强调,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再保险高质量发展,严把准入关,加强金融监管,守牢风险底线,以金融安全保障金融高水平开放。上海金融监管局要发挥贴身监管作用,加强对登记交易中心的指导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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