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将探索研究提升养老理财产品流动性的机制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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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将探索研究提升养老理财产品流动性的机制安排

金融监管总局在该答复中指出,下一步,将督促试点理财公司持续提升投研能力,进一步加强宏观政策研究,完善产品投资策略和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长期考核机制,为投资者提供更加优质可靠的养老金融服务。

正在抓紧起草《理财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对于完善养老理财的市场动态评价机制的建议,金融监管总局也在答复中予以回应,并且明确了理财公司分级分类监管的政策思路。

据悉,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抓紧起草《理财公司监管评级与分级分类监管办法》,拟将养老理财产品等养老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理财公司监管评级重要考虑因素,并依据监管评级结果对理财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对于评级好的理财公司,支持其优先开展综合性、创新试点类业务。同时,金融监管总局持续加强监管,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养老金融市场良好秩序。

突出提示产品在不同风险条件下的收益结果

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持续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工作力度。在养老理财领域,金融监管总局要求试点理财公司严格按照理财业务现有制度和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要求,规范设计和发行养老理财产品,做好销售管理、净值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等工作,真实清晰、客观准确介绍产品特征,充分披露养老理财产品信息、面临的风险,以及采取的风险管理机制,帮助投资者全面客观了解产品风险收益情况,不得宣传或承诺保本保收益。

金融监管总局透露,将进一步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要求试点理财公司和销售机构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突出提示产品在不同风险条件下的收益结果,完善与投资者利益趋同的收费模式,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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