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死于爬灰,不是通奸,脂砚斋好心办坏事,害了秦氏300年
她不光要欺骗贾母、王熙凤,更要彻底堵住身边人的嘴,不让消息外泄。这可太难了。
别看焦大醉骂“爬灰,养小叔子”,王熙凤根本就不信,皆因焦大当时的话,分明就是针对贾蓉和凤姐要捆了他,撵走他的报复之言。没有根据。
事后贾母和凤姐该如何对待秦可卿一如既往。她病后更是万般关心照顾,就知道起码那时候秦可卿“无事”。
脂砚斋批语,个人持保留态度。
首先,他是一位读者,也是读书人视角。
其次,“脂评本”出现太晚,仅供参考。
最后,脂批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评价,要看如何理解。
甲戌:今秦可卿托……理宁府亦……凡……在封龙禁尉,写乃褒中之贬,隐去天香楼一节,是不忍下笔也。】(按:甲戌本此页被对角撕去,故缺字甚多。此页原有三则评语,第二则与本回庚辰本眉批同,第一、第三两则若干缺字据庚辰本、靖藏本补。)
至于“靖藏本”因没有原本物证,无法证实真伪。虽然它提到【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只看甲戌本和庚辰本的脂批,实际并没有过多关于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过多说法,都是“靖藏本”的补充。
不提“靖藏本”的问题,只说这条批语,也有不同解读。
【其事虽未行,其言其意,令人悲切感服】,这里的“事”是指托梦嘱托王熙凤的两件事。尽管凤姐没做,秦可卿却做到了“仁至义尽”。她如此明理识大体,是让人[悲切感服]的。注意这四个字,如果秦可卿只是“浪子回头金不换”,脂砚斋绝不可能如此用词。
【姑赦之】,表面看似乎是人犯了错才会被“赦免”。但对秦可卿这个小说人物来说,曹雪芹将她写成什么样,都必须要被动接受,“她”无法主动选择。
如果“淫丧天香楼”的情节太过于丑陋,就像如今司法保护受害人一样,是不是要省略去很多细节?保护受害人不被公众议论和曲解,不也是“赦之”?
脂砚斋的意思是给秦可卿留个体面的死法,毕竟如此[悲切感服]之人,不应该死的那样不堪。
所以,脂砚斋建议曹雪芹删除关于秦可卿之死的若干内容,比如【"遗簪"、"更衣"诸文,是以此回只十页,删去天香楼一节,少去四五页也。】
事实上第十三回从贾琏林黛玉离开后到秦可卿死,确实少了若干内容。而时间上,也由秦可卿病重的年底,来到了林如海第二年死的九月初三左右。
如果计算昭儿回来报丧的时间,正是秦可卿死后五七正五,能够推算出曹雪芹的潜在之意是秦可卿与林如海死在同一天。
林如海是九月初三巳时。
秦可卿是九月初三亥时。
若结合白居易的《暮江吟》关于“日月”代表新旧交替的“牛李党争”,折射贾府当时置身于太上皇与皇帝“双悬日月照乾坤”的时刻,映射贾府未来之败的根由,不多赘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