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提“信贷资金严禁流入股市”
上海嘉定洪都村镇银行因经营性物业贷款授信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个人经营贷款违规流入股市、个人消费贷款违规流入房市等6项违法违规事实,被合计罚款170万元。
有的罚单并未提及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只是表示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
比如,今年7月,上海监管局披露的处罚信息显示,浙江稠州商业银行上海分行的罚单金额更是超千万,达1085万元。该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方面提及,个人贷款资金违规用于禁止性领域。此外还包括,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等。
今年1月份,浙江监管局的一则处罚信息显示,邮储银行浙江分行因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股市;个人贷款资金违规挪用入房市;贷款“三查”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入股市;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信托等投资等多个主要违法违规事实,被合并罚款645万元。
1月15日,云南监管局的一则罚单披露,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因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证券市场;违规收取受托支付划拨费”的违法违规事实。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沧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决定对中国银行临沧市分行罚款45万元,对时任该行业务部主任李朝坤作出警告。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低息消费贷款进入股市实际上是加杠杆的行为,一旦市场出现不利行情,亏损会因杠杆效应被放大,如果股价下跌,损失会远超使用自有资金的情况。对金融市场而言,明显会造成资金错配,放大资产泡沫,而且一旦股市出现问题,风险会迅速蔓延到银行等金融机构,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增加,资产质量下降。
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也提示消费者,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其指出,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不违规将消费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