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飞行,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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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飞行,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南京日报/紫金山新闻记者冯兴吴春霞

12月3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更好地服务低空飞行活动、维护飞行安全、促进低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保障办法进行解读。会上,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编制的《南京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低空服务办法)正式发布,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两年。

关键词建平台

“一站式”飞行构建全维度低空服务体系

此次发布的低空服务办法对低空飞行服务中心职能进一步进行了细化明确。市交通运输局航空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南京市域综合飞行服务站职能,负责运行管理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例如,负责低空用户管理,协助低空用户办理任务审批、飞行计划申请和报备事宜;对相关资质进行前置审核;发布空域使用通告等。

低空中“看不见、连不上”,如何服务保障无人机安全、有序飞行?低空服务办法重点对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功能做了说明。平台具备飞行计划管理、运行动态监视、航行情报发布、数据管理和气象服务等功能,后续市低空飞行服务中心将发布平台服务指南,为在我市从事低空飞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飞行活动计划申请、飞行活动报告、识别服务、飞行中监视和告警提示等“一站式”服务。

市交通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市低空飞行服务平台(1.0版本)已率先建成,预计将于本月底正式开放。即将升级的平台2.0版本,有望实现同时服务不低于5万架次低空飞行的服务能力。未来,飞行服务平台3.0版本还将综合应用6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实时互联飞行设备、卫星导航、起降场地,形成支撑智能自主飞行的“网、云、端”全维度服务体系,推动低空飞行从“个体”到“群体”再到“城市综合立体”全方位跃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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