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买了十六年的房子,产权竟然是隔壁老王的,房主想要讨个说法
鲁网12月13日讯近日,东港区委党校大门南沿街楼一处沿街房业主杨先生向鲁网·民生帮办记者反映,他被告知自己已经买了十六年的一间沿街房,产权竟然是隔壁老王的,并被要求向老王支付十六年来的房租。房主要个说法。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杨先生在2008年看中了东港区委党校大门南沿街楼一处沿街房,东港区党校负责出售沿街楼的杨书记和高主任带杨先生到沿街楼现场看房,楼房位于党校大门南侧第一家,现场看沿街楼房3层,每层各有3间房屋,共计9间房屋,大约270㎡。
杨先生感觉满意,于是便于2008年3月3日在党校签订了总价四十五万元的房屋买卖协议,并定于3月8日前将房款四十万交给党校,其余五万等办完双证后一次性交付。当时党校承诺尽快办房产证,谁料一直到现在都没办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