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全国首个促进区域性 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省级政策
南报网讯(记者曹丽珍)记者17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江苏省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通过17条具体举措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功能定位和发展逻辑,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和政策支持引导,补齐多层次资本市场短板,引导资本要素向实体经济汇聚。据悉,这是全国范围内首个针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出台的省级层面系统性政策文件。
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塔基”和中小企业的上市“苗圃”,区域性股权市场是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也是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的关键领域,在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助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2023年8月,我省正式获批证监会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和业务创新试点,自此开始全面探索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江苏路径”。截至目前,创新试点工作成效初显,“专精特新”专板已正式开板,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平台、认股权综合服务平台也已落地运营,一年多来累计帮助培育企业实现融资295.3亿元,助力13家培育企业登陆更高层次资本市场,区域性股权市场已成为深化我省金融供给侧改革、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着力点。
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规划和行业热点难点问题,《意见》提出一个目标,即到2030年,我省力争将区域性股权市场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私募股权投融资服务平台、全省最重要的中小企业上市孵化培育基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坚持双向发力,即内生驱动与外部支持齐发力;撮合三类资源的精准对接,即企业资源、政府资源、机构资源;深化四项任务,分别是提升运营机构服务支撑能力,夯实涉企基础服务,构建综合金融服务生态,以及优化企业上市培育服务。
据悉,《意见》共提出17条具体措施,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尤其是在突出专板建设、强化基金协同、推进统一市场等市场关注的热点领域方面,《意见》细化多条举措,全方位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高质量发展,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切实受益。聚焦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私募基金行业的协同发展,《意见》在私募基金设立、管理和退出三方面统筹考虑、综合施策,引导耐心资本更加高效服务实体经济。
此外,《意见》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背景下,积极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统一业务框架,在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非上市股权登记托管体系,积极实现区域性股权市场与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的同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积极参与中国证监会账户对接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与沪深北交易所合作共建服务载体,持续畅通企业资本市场上升渠道。
